去年6月27日晚7点半,朱某开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马路上有个小女孩在玩,朱某按了按喇叭,小女孩被喇叭声吓了一跳。
女孩父亲周某就在旁边,一见女儿被吓着了,也是爱女心切,指责了朱某。就这么点事,说声对不起不就完了,可两人都不退让,由吵嘴变成厮打,周某打不过对方,赶紧跑到附近小区监控室内,谁料朱某穷追不舍,追进监控室拳脚齐加,直到重拳把对方打倒在地。接到报警了,这案子到底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就看治疗结束的伤情鉴定了。
几个月过去了,经过法医鉴定,伤者眼睛出了问题,构成轻伤。这可是刑事犯罪了,一个传唤电话打过去了,朱某自首,人被拘捕。庭审时,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打得还真重,伤者是8级伤残。这案子要分两段说说,互相动手后,对手都跑到监控室躲着了,还下重手,这就过分了。这时你要住手,对方有可能不受这么重的伤,可能也就是个治安案件。朱某赔给伤者6万,得到谅解了。
律师法庭上说被害人有明显过错。就这点,法庭没有认定。既然赔了,得到谅解了,还是自首,判缓刑吧。
结果
今年12月中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朱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编辑点评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何必斗气喋喋不休?放他人一条路,也就给自己减一分心忧。懂得轻松和放手,减少不必要的纠缠,人才能轻装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