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友谊路克山路附近的一排横跨道路的监控设备着实“气势非凡”,记者细数之下发现,一边有30个,另一边有27个,每个之间紧紧挨着,几乎将整跟金属架全部占满。与之产生鲜明对比的,则是颇为冷清的马路,在这条双向四车道的马路上,车流量并不大。据附近市民称,此处的探头前段时间还没有这么多,应该是近期安装上去的。其间,这些安装在“t字形”支架上的监控设备仍在工作,并不时发出一记闪光。
“一条再普通不过的马路为何要如此兴师动众?或是有什么其他作用?”不少人在惊叹之余,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就在此时,一名微博认证为“某电子公司资深系统集成工程师”的网友“薛晓刚1980”站了出来,他表示:“这是我们单位的有实验性质的摄像头。为了违法取证,在实际环境中试运行。没有那么多摄像机,有些是补光灯,为保证夜间效果和录像。各种类型都集中上去了。该点还没有接入宝山分局平台。”对此,交警部门也证实,这并非其安装的监控探头,也并未与其联网。
记者获悉,这名网友供职的这家电子公司,有生产电子监控探头与相关交通系统设备的业务。这名网友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补充道,因为距公司最近,所以选择了友谊路和克山路路口。此外这里面并非都是摄像头,其中有15个是摄像头,37个补光灯,还有一部分是长明灯。
既然这不是由警方安装,而市政道路显然为公共场所,企业或个人是否有权安装监控设备?对此,该电子公司的工作人员薛晓刚在接受媒体时也表示,公司正在走审批流程。但并未提到向哪个部门申请。
《上海公路管理条例》内明确,除公路防护和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或者区(县)公路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这意味着,在前期铺设电线并安装设置探头的金属支架阶段,就应先向有关部门加以申报。昨天,当记者就此致电宝山区建交委时,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并未接到过这类申报”,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就此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将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