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张先生称,他已委托律师准备向朝阳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首都机场赔偿精神损失1元,并对事发地下停车场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增扩升级工程改造。
2013年6月9日上午,张先生乘坐航班从外地回京,朋友吴先生驾车到首都机场接机。吴先生将车停在t3航站楼b1地下停车场b-08区域后,到地面上接张先生。
当天上午9时30分,张先生和吴先生推着行李车来到地下停车位,装好行李后就驾车离开了,张先生的一个白色ipad mini电脑却遗忘在了行李车上。
当车驶入机场高速后,张先生才突然想起自己的电脑没拿,于是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同时与机场失物招领处取得联系。
随后,张先生和朋友驾车返回首都机场t3航站楼,但电脑早已不见踪影。
张先生说,从派出所调取的监控录像看,只记录了他进入电梯的画面,民警解释称由于b-08视频摄像头指向的位置是b-09,存在监控盲区,所以没能找到他在地下停车场的画面。首都机场则表示,找到了数张监控图片,但无法提供行李车的去向。
“当时行李车所停放的位置并不偏僻,是很明显的出入口,这种地方怎么能存在监控“盲区”呢?”张先生质疑,他和朋友在地下停车场已交付了停车费,首都机场作为管理者,理应提供全面的监控。
张先生说,由于丢失的电脑中存有很重要的资料,这才让他意识到公共区域监控录像的重要性,因此决定委托律师向朝阳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首都机场赔偿精神损失1元,并对该地下停车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增扩升级工程改造。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首都机场新闻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她已听说此事,至于b1地下停车场b-08区是否存在监控盲区,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后才能进行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