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的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宏怡花园小区看到,小区11号楼前停放的两辆车车身左侧都有明显的被划伤痕迹。
家住12号楼一单元的杜女士说,居民的车大多停放在楼前,多数车主是7月4日早上八九点出门上班时发现车辆被划的。“被划的车除了一辆停放在12号楼前外,其余的都停在11号楼前,都是左侧被划伤。”杜女士说,车主们随后报警,可以确定的有12辆车被划,主要是小区11号楼、12号楼、14号楼住户的车辆。
家住12号楼3单元的车主刘女士说:“查看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发现,划车者是4日凌晨2时31分左右,先从11号楼前行走,右手拿东西将车划伤,左拐后再将我家的车划伤后,离开了监控范围。”
“那名男子1.75米,平头,体形微胖,戴着手表,背的包带子特别短。”多位车主描述了监控录像中划车者的体貌特征,他是谁呢?车主们决定找到他。通过多次看监控录像,一名车主突然发现,划车者是小区12号楼4单元的一名住户。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主说,4日下班后便有不少受损车主在小区门口等着划车者。他说,7月4日22时04分左右,车主们在小区门口处发现了在喝啤酒的划车男子,在监视了他一段时间后就通知了了南湖北路派出所的民警,派出所民警将划车者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杜女士说。
据了解,划车男子35岁,姓李,因其酒后滋事,用酒瓶开瓶器将12辆车划伤。
7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区分局获悉,划车者承认了划车的事实,他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车辆损失目前仍在核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