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沙区凤天路沃尔玛超市外见到了失主陈先生,陈先生今年29岁,是一家饮料公司财务人员。他拿着公司的货款单告诉记者,6月26日,他才收到2.7万元货款。当晚9点20分左右,他与父亲、两位朋友一起逛超市。
“我在买秤的地方想称重试秤,便将随身挎包放在货架台上。”陈先生说,父亲和朋友走在前面,不一会儿朋友返回叫他。这时,陈先生便忘记了拿放在货架上的挎包。当逛完超市准备付账时,陈先生才回过神来,他立马返回查找,可货架上早已没有挎包的踪影。
“我将此事告诉了超市方,当时经理就调取了监控查看。”陈先生说,超市经理在监控中看到一对年轻男女很可疑,也立即采取措施,叫了员工到超市出口处,希望能拦住拿包的人,但可惜监控里的人早已离开。随后陈先生报了警,覃家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监控进行了调取。
昨日,记者看到这份监控,9点半左右,就在陈先生离开货架5分钟后,一对年轻男女路过此处时发现了货架上这个包,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女子靠近包,打开查看。与黄色上衣男子商量一番后,女子将包放进了手推车里。随后,两人没买任何东西,快速离开超市。在超市外,两人还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开。
“也怪我自己粗心,但货款是要交还给公司的,而且这个包除了货款,里面还有4张银行卡,3张信用卡,都是非常重要的,丢失后非常麻烦,我希望这对年轻人能将挎包还给我。”陈先生说,如果这对年轻人将包还给他,他愿意给5000元现金作为感谢。如果对方不好意思露面,可通过覃家岗派出所民警或重庆商报代为转交。同时,他也希望知情人能提供线索。
昨日,重庆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朝敏表示,这对年轻男女在超市将陈先生遗失的挎包拿走,属于侵占行为。如果包内数额在1万元以上,那么已涉嫌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