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怎么在这里,我惹祸了?我什么也不知道啊!”4月22日清晨,在大东区东站派出所里,一个身着黄色风衣、两眼通红的中年人揉着太阳穴问。
“醒酒了啊,醒酒了就好,你看看这个。”一名民警把电脑屏幕转向他。
屏幕画面显示出一条停着数辆轿车的长街,时间是午夜12点30分许,5男3女在画面中踉跄出现,其中身穿黄风衣的男子一边和其他人告别,一边走到花坛边撒尿,其他人挥手后离开。
风衣男子穿好裤子,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辆车边掏出钥匙,多次尝试仍打不开车门,又在车边转了两圈,然后走出了
监控范围。三分钟后,手里拿了块砖头,重重地往驾驶室一侧的车窗砸去,没想到车窗没破,他反而跌倒。
看到这里,男子连连摇头,“这不是我吧,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民警指着屏幕说:“还有更严重的呢!”
这时画面显示,一名保安过来规劝男子,劝说无果后,保安拿出手机报警。不到5分钟,警车赶到,两位民警下车向保安了解情况,然后劝说男子。男子走下花坛,却怎么也不肯上警车,在劝阻过程中,拿起砖头砸中民警手臂。最后,民警和保安合力,将男子拉进警车。
民警转开电脑屏幕:“你还有什么话说?”
“警官,这真是一个误会。我家就在旁边小区,那辆车也不是我的。我看朋友开车走了,以为自己也开车……昨晚我和朋友真喝多了。车窗玻璃多少钱?我赔。那位民警大哥的手没事吧?我给他看病,对不起啊,真对不起!”
“手还好,损坏物品你肯定要赔偿。现在我要和你说三点,第一,酒醉不能成为违法借口,就算酒醉时神志不清,也要为当时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你无故损坏宣传牌等公共设施,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第三,你拿砖头砸伤民警,妨碍公安民警正常执法,要进行处罚!”
中年男子傻了眼:“这么严重!我要被拘留吗?”“嗯,记住这个教训吧,以后少喝点酒,喝酒伤己也伤人。” 风衣男子哭丧着脸:“都是酒害了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