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王某与济宁人刘某是一对拜把子兄弟,两人均 40多岁,为了干出一番事业,今年春节过后,两人一起来到青岛打拼。创业艰难,两人“转行”干起了盗窃,先后于4月3日和4月9日作案两起,盗得3.5万余元。4月13日,李沧警方根据摩托车的线索,将两人抓获。
4月3日12时30分许,李沧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书院路一装饰材料市场业户李女士电话报警,称其装有3万元货款的提包被人从店里收银台偷走。李沧刑警大队反扒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市场内及李女士的店内都没有监控,仅在市场出口处有一个
监控探头。经过查看
监控,发现嫌疑人是两人,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民警调查过程中,失主李女士在去九水路某大型商场购物时,意外找回了自己的提包,包内各种证件完好无缺,只是不见了3万元的货款。由于提包是在九水路上被发现的,于是警方调出了君峰路 、九水路及周边的
视频监控,顺线追踪。
这起案件还没结案,4月9日11时40分许,在西流庄附近的蔬菜批发市场又发生一起类似的拎包盗窃案,受害人被盗现金5000余元。警方根据掌握的嫌疑人以及作案摩托车的特点进行追查。4月12日下午,警方在李沧区金液泉路的某小区内,发现了嫌疑人作案时驾驶的踏板摩托车。13日11时15分许,两名嫌疑人出现 ,当场被抓获。
两名嫌疑人被带到虎山路派出所,45岁的黑龙江人王某和44岁的济宁人刘某对合伙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两人2007年结为异性兄弟。今年春节过后,两人分别从老家来到青岛一起创业。两人来青一个多月发现,按照他们的年龄和文化水平很难实现发财梦,于是决定“转行”合伙盗窃。他们认为要偷就偷有钱的,因此专门找市场业户下手。
刘某从老家托运到青一辆摩托车当作案逃跑工具,两人商定由王某驾车,刘某实施作案。“都这个年纪了,以前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事情,虽然事前说好了,我只负责开车,但心里很害怕,心想一旦被抓住,这一辈子就算完了。”王某称,“说实话,骑车的时候我的心是揪着的,得手分钱的时候我的手也是抖的。”目前,王某和刘某均已被刑事拘留。